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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撬车窗盗钱财 男子连续作案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3-04-12 09:45:52
本网讯(高胜敏 易义东)
车辆最好停放在正规的、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在离车时将车内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手机等随身携带,否则很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2013年4月10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专门针对停靠在偏僻路段小轿车下手的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钟德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间,被告人钟德专门寻找停靠在偏僻地方的小轿车,用随身携带的钢筋和螺丝刀等工具,将被害人轿车的玻璃撬开,随后从车窗内盗取车主放在车内的财物。2012年8月,宜春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在例行巡逻时,发现被告人钟德形迹可疑,遂上前对其进行盘查。钟德情绪异常紧张,说话支支吾吾。后民警在其驾驶的小车后备箱发现大量价值昂贵物品,便依法将其带至公安局讯问,钟德在民警的盘问下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核实,被告人钟德共作案八起,所盗取的现金、手机、高档手表等总计价值人民币74819元。 另查明,被告人钟德因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盗窃罪于2001年7月12日数罪并罚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0年10月30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74819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钟德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据此作出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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