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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姐”偷开水被发现用开水烫伤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4-12 10:21:48
本网讯(康宽梁)
镇政府炊事员发现有人偷装开水,遂上前制止,不料遭到偷水贼用滚烫的开水泼在身上致多处被开水烫伤。日前,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许群妹拘役二个月零九天。
法院查明:被害人周荣(化名)系万安县某镇政府炊事员。2012年10月15日18时30分许,周荣发现被告人许群妹在厨房外用塑料桶偷装开水,遂上前制止并要求许群妹将偷装的开水倒掉,许群妹不肯,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拉扯,在拉扯的过程中,许群妹将塑料桶里的开水泼在周荣身上,致使周荣身上多处被开水烫伤。经万安县阳光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周荣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 法院还查明,被告人今年46岁,小学文化,农民。经吉安市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许群妹患有抑郁症,在发病期,属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群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导致周荣轻伤乙级的结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因被告人许群妹案发后能自愿认罪,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属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被告人许群妹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二个月零九天。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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