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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传达贯彻省委政法委2013年第一次会议精神
卫彦明:为建设“经济强省 和谐河北”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3-04-15 10:14:26


     本网讯(李霁 吴艳霞)   4月1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省委政法委2013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的指示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卫彦明提出,全省法院要迅速传达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政法部署要求上来。他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是在十八大以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召开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会议提出的“一条主线、两手抓、三大建设、四项改革、五个能力”,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河北实际提出了深入推进“三大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省政法工作提供了总遵循。对此,全省各级法院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坚决克服一般化认识,切实增强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实干思维和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和更大力度,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卫彦明要求,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全省法院“三大建设”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在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既有工作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坚持统筹安排、并轨推进,更好地把中央、省委的新部署新要求有机融合到法院工作中。省法院将以“三大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和总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工作和全面推进“三大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巩固基层基础,全面提升“五个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针对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实效性,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卫彦明提出,要强化能动司法,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在省法院已出台《关于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关于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从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加大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延伸工作职能等十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要按照省委政法委“三大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实化内容、细化任务、量化目标、硬化举措,尽快修改完善指导意见并制定出台,更好地指导全省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努力解决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卫彦明强调,要积极探索创新,确保司法权力运行和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取得实效。要坚持“取得有据、配置科学、优化结构、依法行使、监督到位”的原则,紧紧抓住司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司法权力的归属确认工作,推动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深化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绩效考核,推进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防控和清理工作,扎实开展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改判等案件专项评查活动,解决影响和制约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要大力推进新刑诉法、民诉法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和有效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的工作规程(试行)》,抓好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民事抗诉和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的落实,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推进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加快推进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完善信访案件立案审查、启动再审、结案审核等标准和规则,实现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实现由行政推动型向依法治理型转变。要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和我省“八三工作法”,强化省法院立案信访大厅“理诉”功能,依托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积极推进“诉访分离”机制。要继续坚持和深化信访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提高接访处访质效。要多措并举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强化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最大限度促进信访源头治理。

    卫彦明对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出要求,要紧紧围绕提升“五个能力”的要求,认真检查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意见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审视不足,提出新的队伍建设路线图。要着力建立和完善培养高层次人才“五项机制”,落实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努力打造一批各业务领域的领军人物,引领和带动司法整体水平的提升;要结合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最高法院部署的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和办法,以及省法院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理念,强化依法办案、规范司法意识,强化严谨细致、认真负责作风,强化严格自律、廉洁司法操守,不断优化司法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要按照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工作任务和“五个必须”要求,坚持开展日常督察、司法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省法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穆思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少平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全省法院“三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沟通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以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力推进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卫彦明要求,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攻坚重点、完成时限和奖惩措施,逐级签订责任书。要将集中培训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尽快安排对基层法院院长以上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培训。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摸准摸透情况,明确试点和重点单位,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解决关键性问题。要完善例会、报告、检查、通报等机制制度,加强督导调度,确保“三大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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