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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检察院建立谈话制度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4-16 10:53:04


    今年以来,江西上犹县检察院切实找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利用驻所检察室,建立了与在押人员谈话制度,全面了解办案部门执法执纪情况,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促进严格依法、公正廉洁执法。

    该制度明确了谈话的对象是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包括职务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刑事犯罪嫌疑人,以全面掌握自侦、侦监、公诉等各部门各环节执法情况;明确了谈话的主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是否履行权利告知义务,有无侮辱打骂、诱供、逼供等违法违纪行为,有无违反中政委和高检、省院禁止性规定问题,有无非法扣押、搜查、冻结财物问题,有无不廉洁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谈话内容具体明确,确保了谈话的针对性。

    同时,该制度明确了规范谈话形式和程序,确保谈话的严肃性。主要采取委托驻所检察干警谈话,驻所干警在履行与在押人员谈话职责时,应根据纪检监察部门列举的提纲,一并了解检察人员严格执法、廉洁办案情况,并认真做好笔录,谈话人、谈话对象签字后报纪检监察部门存档。必要时,纪检监察人员直接与在押人员谈话,进行面对面的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一般谈话在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进行首次谈话,在案件起诉前,与在押人员进行第二次谈话。谈话中牢牢把握仅了解办案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执行党纪条规、检察纪律和禁止性规定情况,不涉及案情,不通风报信,不干预办案。

    此外,为确保谈话效果,该院还建立了报告反馈制度。谈话结束后,及时将谈话情况定期向党组报告,发现问题随时报告,并及时进行调查。问题查证属实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反映不实的,还干警以清白,同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反映人反馈。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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