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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侵占公款4万余元 虽系厂长弟妹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13-04-16 09:54:30
本网讯(通讯员 黄安 蔡永南)
被告人章莉在其老公表哥的制衣厂担任出纳,短短两个月内经常收款不入账或少入账,侵占公款4万余元,结果落入法网。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章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1年9月,刚结婚不久的章莉因考虑马上要生子,便就近来到其丈夫表哥开办的制衣厂工作。出于亲戚间的信任,章莉被表哥安排担任该厂的出纳。但没想到,章莉却辜负了这种信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开票收款不入账或者少入账的手段侵占制衣厂的公款。仅仅两个月,章莉就侵吞公款4.4万余元。案发后,章莉退还全部账款。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莉身为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制衣厂的4.4万元公款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章莉自愿认罪,已退清全部账款,且其与被害人系亲戚关系,获得被害人的谅解,现在又处于哺乳期,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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