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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然后知不足
作者:董淑璇 发布时间:2013-04-16 08:56:53
阳春三月,还有丝丝寒意,根据安排我有幸到江西南昌参加全省法院2013年预备法官培训班学习。学然后知不足,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白要做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应忠实、忠诚、敬畏法律,更应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案结人宁事了才是法官办案的最高境界。
培训虽过去几天,但我至今仍清楚记得省法官学院温珍奎院长在开班仪式上的话语“希望你们做一个稳、诚、酷的法官”。稳,就是讲话、仪态要稳重,要让当事人相信你处理问题的能力;诚,就是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要有一颗诚恳、平常、公平的心,用诚实的话语与举止赢得双方的认可;酷,就是在以后的学习及工作中应有自己的风格,集中精力研究某一方面的问题,做到术业有专攻,以持之以桓的信心与决心去努力。温院长的话语高屋建瓴,短短的几句话指出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涵养,为我们如何做一名好法官指引了方向。 “办案离不开理念,对于案件处理正确与否与理念有莫大的关系”,省高院审监庭黎章辉庭长对于审判工作的理念如是说。轰动全国的南京彭宇案就集中体现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理念对于民事审判的重要影响,如何处理依法裁判与公正认可的关系是该案的关键所在。对此,黎庭长认为当法律规定不明确时,作为法官应按社会主流价值观应势利导进行情理判决,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民事审判理念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案件的审判质量,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刑事审判直接关系到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故正确掌握刑事审判的基本方针显得尤为重要。“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是我国刑事审判的基本方针”,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刘晓云对此方针深有体会,他认为只有强化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应用娴熟的审判技巧,直面社会舆论质疑,详解法律适用使当事人信服等才能在刑事审判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真正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行政审判具有特殊性,确认并固定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及原告有无具体的诉讼请求是行政审判的基本办案思路。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白办案理念犹如大海上的灯塔,正确的理念能够避免少走弯路,让我们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扬帆起航。 鸡毛蒜皮事,却事事关系到百姓的利益,农村的和谐。面对农村日益增多的婚姻家庭类案件,曹庭长如此孜孜不倦地告诉我们年轻的法官,要低下身子去听,要耐着性子去调,要换位思考去想方能做到农家事和谐了。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将走上法官岗位,要以法官的身份面对当事人,在争议的两者之间进行裁决。怎样做到如庖丁解牛般游刃有余,怎样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明。这次培训安排了很多在一线从事多年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给我们授课,他们都是审判专家,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与技巧。通过这些老师的授课,我学习到了很多好的经验与做法,意识到审判中许多经常被忽略而却是很重要的细节问题,也分享到了他们的心路历程或教训,这些在教材上看不到的东西可以让我少走弯路甚至不走弯路。 三个星期的培训短暂而充实,通过近距离的聆听资深法官传道授业,与同龄预备法官一起争辩探讨,使我收获了更多的知识、信心和珍贵的友谊。从道德培养到庭审驾驭,从理念解读到规则适用,从知识拓展到技能提升,每一项培训内容都让我深刻的感受审判的庄严与审慎。法官作为风口浪尖的行船人,应时时怀着如履薄冰的谨慎下判。谨慎,不仅慎法律效果,而且慎社会效果、慎工作细节、慎言行举止,如此方能做一个合格的人民好法官。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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