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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优先一就地”妥处赡养案件
发布时间:2013-04-16 16:33:19
本网讯(通讯员 袁建华 程红英)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开辟赡养案件“绿色通道”,采取“四优先一就地”妥善处理赡养纠纷案件,实现了四个100%。
该院对赡养纠纷案件采取“四优先一就地”工作法,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就地办案,一律实行免交诉讼费用。坚持审前释法、审中教育、审后帮抚,加大调解力度,认真做好对赡养案件调解的“三沟通”工作,即与老年人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沟通,掌握矛盾焦点;与老年人的子女或亲友沟通,听取子女、亲友在对待老人赡养、医疗等问题上的意见;与老年人沟通,采取换位思考,分析不同解决方式对老年人以后生活的影响,紧紧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展开调解。 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及时为涉老案件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项服务,做到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的社会主义风尚,努力促成敬老爱幼、抚小养大的良好社会风气,用法律的、舆论的力量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该院已审结赡养案件11件,共减缓免诉讼费1.2万元。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了四个100%。即缓减免诉讼费率100%、调解撤诉率100%、审结率100%、自动履行率100%。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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