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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谱”丈夫私售安置地 妻子知情后暴怒欲毁约
发布时间:2013-04-17 09:21:30
本网讯(通讯员 廖毅)
丈夫侯耀辉私下瞒着家人将政府土地征用补偿的安置地低价转让给他人,当得大家得知实情后,妻子携儿女一同以转让合同未经其同意私自签订为由,主张安置地转让合同无效并诉至法院。2013年4月16日,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安置地转让合同纠纷案,在被告韦龙福同意额外支付39000元转让金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结束了这场由丈夫“不靠谱”引发的家庭闹剧。
李晓芳与侯耀辉系夫妻关系,因其户共同承包经营的部分土地在龙胜各族自治县桑江北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用范围内,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征收补偿办法规定,按征用土地面积安置其户建设用地36.7平方米。2012年6月26日,第三人侯耀辉与被告韦龙福签订了《北岸建房安置地转让合同》,将上述安置地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韦龙福,同时双方还就违约责任作了约定。 2012年8月,当得知丈夫竟瞒着全家将政府补偿的安置地低价出售给了他人,妻子李晓芳傻了眼,她怎么也想不到老实巴交的丈夫竟然会做出这样不靠谱的举动。随后,妻子携子女一同找到被告韦龙福就解除《北岸建房安置地转让合同》进行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面对情绪激动不断抱怨丈夫不靠谱的妻子,以及极力主张合同合法有效的被告,主办法官在认真查看案卷材料后认为该案关键点在于“低价出售”,可以争取以调解的方式解决该系列案。在此后的调解中,主办法官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放弃偏激想法,往寻求共识的方向换位思考,相互尊重理解对方诉求。同时,耐心向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使当事人明白简单的判决并不能彻底解决纠纷,逐步把当事人引上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上来。在主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双方当事人的配合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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