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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青年检察官多次交涉力促轻微刑事案件和解
作者:卢金增 邱纪营 郭刚 发布时间:2013-04-19 09:42:07
“真没想到,咱们检察院的小伙子能把她们那家人给说服了,真是好样的!”4月17日午后,家住山东省平邑县温水镇的郭某有些激动地对记者说。原来,郭某的父亲去世后埋葬在同村村民彭某(女)的地里,郭某每次上坟的时候都要经过彭某的庄稼地,为此彭某屡次谩骂郭某。前几天郭某在经过彭某家门口的时候,彭某又对其破口大骂,郭某还了几句嘴双方就扭打起来。打斗中彭某用石块将郭某肩膀打伤,郭某入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彭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山东平邑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青年检察官小王和同事努力促成了双方和解,检察机关对彭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郭某也顺利拿到了赔偿,于是说出了前面的话。
“郭某家庭条件很差,住院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钱,钱花完了,病还没好就出院了,我去他家的时候看见他肩膀上就贴了几张膏药止疼,很可怜;犯罪嫌疑人彭某家里三个孩子年龄也都还小,需要有人照看。”负责此案的青年检察官小王这样说道,“了解到郭某治病急需用钱和彭某家里孩子的状况,在报请院领导批准后,我们准备做工作促成双方和解。” 信心满满的小王和同事第一次来到彭某家就碰了钉子,彭某的家人态度很强硬:“凭什么光抓俺,他也打俺来,俺看病花了一千多,他看病才花了几个钱!”面对毫无法律意识的彭某家人,年轻的小王没有放弃,暂时放下案情,和对方拉起了家常。在说到彭某被拘留期间三个孩子无人照料的问题时,彭某的家人渐渐平静了下来。小王抓住机会给他们介绍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他们认识到彭某的犯罪行为不仅给对方造成伤害,同时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伤害。但是在说到赔偿问题时,彭某的家人还是坚持不肯让步。 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几次上门耐心劝说之后,彭某的家人终于同意向郭某赔偿医药费并赔礼道歉,郭某对此表示接受,请求对彭某免于刑事处罚,双方达成和解。事后郭某说:“她们家一直很霸道,一句话不合适就骂,骂着骂着就动手打。说实话我真没想到咱检察院年纪轻轻的小伙子能说服她们给我赔偿,真是没想到!” 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和解程序。山东省平邑县检察院组织有办案经验、头脑灵活、沟通能力强的青年干警,在审查逮捕阶段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对于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对于达成和解的案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以便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尽快回归社会,被害人也能及时得到补偿,尽量使双方矛盾得到化解,邻里关系得到修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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