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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检察院对农民工讨薪案件进行诉讼程序监督
作者:义剑   发布时间:2013-04-19 10:20:28


    为积极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新变化,近日,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主动从对案件诉讼结果的监督转变为对诉讼程序、诉讼结果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对一起正在审理中的农民工讨薪案进行诉讼程序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2年9月,四川博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搏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意拖欠郑某等工人工薪及建筑材料款共计480余万元,郑某等人以劳务承包合同纠纷案由,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仪陇县人民法受理该案后,至今没有结案。四川仪陇县检察院受理郑某等人的监督申请后,立即组织干警对该案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县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一是案件至今没有审结,已超过审理期限;二是主审法官在庭审中没有告知当事人有提出回避申请的诉讼权利。在核实相关事实后,仪陇检察院立即向仪陇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纠正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并更换承办法官,该检察建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现已更换承办法官。与此同时,仪陇检察院对该案的后续诉讼程序继续跟踪监督,确保审判程序的公正合法、审判结果的公平合理,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真正实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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