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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县检察院为企业提供"点餐式"法律服务
作者:卢金增 高忠祥 董海徽 发布时间:2013-04-19 10:50:43
“国家保护商标专用权,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月17日,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苏军亭根据企业要求,专门为德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上了一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制服务课。
据了解,宁津县检察院为使法律服务更加贴近企业的需求,将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及相关业务制作成“服务菜单”,依照“服务菜单”为企业在政策解读、劳动保障、用工权益维护、资产清算、债务纠纷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由企业根据需求自己“点餐”,检察院有的放矢的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还可以根据企业的特殊需求,补充、完善法律服务内容,以此增强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的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一些不法企业假冒我们的商标生产伪劣产品,给我们造成了严重影响。今天特别邀请检察官来为我们讲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使我们明白了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检察机关用法律知识为我们企业创造了效益。”德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董峰说。 该院将以案说法、现场答疑、调研座谈、法制讲座、沟通谈心等融入“服务菜单”中,供企业“点餐”选择,帮助其厘清生产经营中相关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进一步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走现代化的经营管理之路,堵塞漏洞,促其规范管理,以此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水平。 “‘点餐式’法律服务,就像我们平时去餐馆点菜,企业需要啥法律服务,直接从检察院的‘服务菜单’上点,检察院还可根据不同的需求,安排对口‘ 菜谱’,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实现检察机关与企业沟通的零距离,搭建起为企业排忧解难的‘绿色通道’”,宁津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振刚介绍说。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已通过企业“点餐”,为15家企业提供特约法律咨询服务,帮助24家企业解决法律疑难问题31个,建章立制107项,通过法律维权帮企业追回欠款20余万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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