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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检察院发检察建议促文物保护执法规范化
作者:李银萍 杜海林 张爱美   发布时间:2013-04-19 11:45:59


    近日,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针对县内古文物和古墓被盗掘案件频发现象,向高青县文物事业单位管理局发出《行政执法检察建议书》,就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也是祖先留下的丰富文化遗产,一旦破坏即无法修复。近年来,随着陈庄西周城遗址在高青县内发掘出土,该县文物古迹、古墓葬遗址成为犯罪分子觊觎的目标,当地居民经常自己盗掘文物私自贩卖,造成大量珍贵文物的流失和毁损。高青县院先后办理了张某某等八人盗窃国家三级文物、徐某某等三人盗掘古墓葬一系列案件,盗窃古文物、盗掘古墓葬类案件较往年有较大比例的攀升。为促进文物保护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该院遂向高青县文物事业单位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部门强化文物保护意识,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制,采取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等必要措施,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表示将加强文物保护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文物保护自觉意识,并积极配合公安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形成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合力,切实保护国家珍贵物质文化遗产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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