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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完善机制提高“三释”能力获成效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4-19 14:55:27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工作理念, 完善公诉案件告知机制,认真释法、释理、释疑,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
寻乌县检察院为有效对接新刑诉法,通过制作《权利义务法律释明告知书》详细列明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不履行权利义务的后果,所涉嫌的罪名、有关的法律规定,并将承办人姓名、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案日期、办案期限等内容列明,便于犯罪嫌疑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监督承办人自觉遵守办案期限,实现全面释法,增强公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依托《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告知书》真诚释理,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对案件性质、其犯罪行为将要受到处罚的刑罚种类、幅度、量刑情节、执行方式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存在违法等方面的意见,作为承办人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和量刑建议的参考,并对其不合理意见进一步释法说理,争取在庭审前消除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对抗。 此外,寻乌县检察院还借助《量刑情节告知书》对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法定刑、相关的量刑情节、刑期幅度以及庭审程序、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等具体列明,在案件提起公诉时送达给被告人,达到解惑释疑,实现量刑的透明、规范和均衡。 据悉,寻乌县检察院今年一季度审查起诉案件82件115人,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1件3人,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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