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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县检察院创新附条件不起诉机制
作者:黄俊林 发布时间:2013-04-22 15:04:14
日前,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出台《寻乌县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论证说理、调查、决策等环节进行细化,着力构建家庭、学校、司法、社会等“四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该院《实施细则》明确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论证说理机制。无论是办案人员承办人提请的拟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审结报告,还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都要根据证据和事实及法律规定,展开具体论证说理,通过建立说理机制促使社会各界认同,提办理未成年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公信力。 《实施细则》明确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调查机制。对属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品格证据调查,并在考察期内的每个月内进行不少于两次的跟踪走访,把重心放在教育、感化、挽救上,促使其顺利健康地回归社会。 《实施细则》明确建立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机制。凡是要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必须经过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通过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集体把关,防止权力被滥用。 据了解,该院通过创新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机制,从规论证说理、强化内外监督、细化社会调查、完善帮教体系、做好个案帮教考察等方面规范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有效提升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教育感化挽救功能。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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