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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检察院完善机制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新发展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4-24 10:46:27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工作理念,完善新刑诉法对接机制,规范操作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办案质量。 寻乌县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新规定,制定《寻乌检察院关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操作细则》,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流程细化,详细规定同步录音录像的开始、操作、结束程序,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知单》、《工作记录》等文书制定范本,对各项内容逐一说明,力求文书规范化,严格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由检察技术部门指派专人承担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杜绝办案过程中侦查人员自审自录等违规情形,提高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效力。同时,要求技术人员录制开始前应当仔细检查、调试设备,确保画面质量和录制效果,录制过程中,技术人员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故障,全程监看录像,对嫌疑人签字(捺印)镜头可能被遮蔽等细节问题及时提出处置方法,逐步提高录像质量。 此外,寻乌检察院注重执行“谁接手、谁保管,谁签字、谁负责”的档案管理新要求,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将录音录像通知单、受理登记表、工作说明和记录及封装的原始光盘等资料制作成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协作卷宗,统一由技术部门保管。 据悉,寻乌县检察院今年一季度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件2人,开展同步录音录像12次,全程制作同步录音录像光碟25张,时长2123分钟,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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