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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检察院为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传递"正能量"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4-25 09:59:25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理念,建立检察环节新刑诉法对接机制, 助力和谐社会建设。

    寻乌县检察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诉法关于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新要求,制定《寻乌县检察院关于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该《办法》规定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中不能及时获得赔偿而又遇到特殊困难的被害人,案件承办人应当主动告知其有申请法律援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司法救助权利,对救助申请启动“三看一访”机制,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情况,看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有无支付赔偿金的能力,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在侦查阶段是否已得到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赔偿,走访公安、民政、社区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被害人是否及时得到相关赔偿和救助,或有无虽已部分履行、但不足以支付必要的紧急救助费用的情况,被害人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生活保障标准,是否有由被害人赡养、扶养、抚养的家庭成员。

    同时,寻乌县检察院为更好地提高救助成效,注重刑事被害人救助与法律援助、心理扶助、社会救助相结合,在经济救助的基础上,延伸后续帮扶,积极与其他部门联系,通过为被害人办理低保、进行心理辅导和矫治等方式,帮助刑事被害人度过心理、生活、学习、工作等困难期,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与刑事和解有机结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促进案结事了。

    据悉,寻乌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审查逮捕156件202人,通过刑事和解方式处理轻微刑事案件8件8人,对生活确有困难的3位刑事被害人及亲属提供刑事救助资金6000元,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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