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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完善未检机制 促未检工作发展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4-25 11:27:18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工作理念,建立新刑诉法对接机制,实施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工程,推进未检工作新的发展。

    寻乌县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规定,专门选调经验丰富、富有爱心的女干警组成未检办,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犯罪预防和矫治帮教工作,规定案件承办人必须“零距离”了解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犯罪动机以及案发后的相关情况,出具“品行调查报告”,依法作出是否逮捕或起诉的决定,对不捕不诉的,应当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并取得对不捕、不诉的共识,为未成年人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对平时表现较好且悔罪态度良好的初犯、偶犯,在家属积极配合民事赔偿的前提下,审查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责令所在学校成立专门的帮教小组并写好《保证书》,提出具体帮教措施,以检察建议方式要求学校积极配合监护人做好监督和帮教工作。

    此外,寻乌检察院还建立定期回访制度,深入未成年人所在派出所、居委会、学校和家庭进行回访,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及时掌握思想变化、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做到宽容对待、细心帮助重新回到社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使其感受社会关爱,重新走上健康、积极、正确的道路,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寻乌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29人,不捕4人,不起诉5人, 记录封存1件3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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