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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检察院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显成效
作者:马泽友 王玉晶 发布时间:2013-04-25 14:19:24
4月23日,山东省武城县小十八户村村民张瑞可从该县检察院控申干警手中接过2000元救助金,激动地说:“谢谢检察官,给我们送来救命钱!”这是该院今年以来救助的第6个刑事被害人。
张瑞可是武城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刑事被害人。2008年8月份因邻里琐事被邻居李某用铁锹击中头部,导致重伤,治疗过程中花费近10万元医药费,被告人未支付任何赔偿。张瑞可受伤后,留下了癫痫等后遗症,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 为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武城县院出台《刑事被害人救助暂行办法》,结合该县实际,对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条件、救助资金来源、救助程序、救助标准等做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按照办法规定,该院对包括张瑞可在内的6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实施了司法救助,检察长任少伟带领控申、公诉部门干警上门为他们共发放救助资金1.2万元,并给予精神抚慰,帮助他们克服生产、生活的困难,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近年来,武城县检察院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精神,积极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物质救助与法律救助相结合、经济救助与心理救助相结合,去年以来,共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2.3万元,切实促进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效益的最大化,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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