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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法院规范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强化队伍建设
作者:李继成   发布时间:2013-04-25 09:45:14


    近日,海南省白沙法院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将原内设的纪检监督监察室撤销,分别设立县人民法院党组纪检组和县人民法院监察室,行使纪检、监察职能。纪检组设组长1名,监察室设主任1名,纪检、监察人员均由具有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实现机构设置规范化,任职人员专职化。

    这是白沙法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针对本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规范,造成职能混淆、权责不清的具体情况采取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得到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白沙法院规范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将积极推进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对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起到促进作用。



来源: 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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