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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币当假币诱人购买 三人合谋诈骗四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3-04-26 09:33:18
本网讯(周军)
一安徽藉诈骗团伙,用真人民币当作假币迷惑被害人,引诱被害人购买,在交易时偷梁换柱成冥币,诈骗他人钱款四万元,结果将自己送进了牢狱。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四化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孙明才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徐安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1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孙四化通过互联网腾讯QQ认识了被害人梅明远。2012年3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孙四化来到乐平市找被害人梅明远,商谈做假币生意的事情。当离开乐平市的时候,被告人孙四化拿出2张面值50元的纸币,并谎称是美国进口的假币,可以通过验钞机的检验,并交给被害人梅明远拿去存。第二天,被害人梅明远便拿着这两张所谓的“假币”先后两次到建设银行去存,后均通过验钞机顺利存款成功。然后,被害人梅明远便打电话将此事告知了被告人孙四化,并决定次日去南昌市看货。次日,当被害人梅明远来到南昌市后,被告人孙四化便将被告人孙明才等人引荐给了被害人梅明远,并谎称孙明才是其老板。 被告人孙四化、孙明才等人又拿出3张面值100元的纸币,并又谎称是假币要被害人梅明远拿回去存。当再次将这3张所谓的“假币”顺利存进银行后,被害人梅明远便决定向被告人孙四化、孙明才等人购买“假币”。两天之后,被害人梅明远便带着4万元现金再次来到南昌市,后被告人孙四化便将被害人梅明远带到某茶楼与被告人孙明才等人见面,此时被告人徐安保则在茶楼外面负责望风。之后,被告人孙四化、孙明才等人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袋钱,并将其中的两捆真币递给被害人梅明远检验,当被害人梅明远检验确认无误不愿再次检验后,被告人孙四化、孙明才等人便将事先准备好的所谓“假币”(每捆的第一张和最后一张都是用复印机复印人民币的纸张,中间的全部是冥币)交给被害人梅明远,被害人梅明远则将带来的4万元现金交给了被告人孙四化、孙明才等人。当日,被告人孙四化、孙明才和徐安保等人便回到宾馆分赃。其中,被告人孙四化分得赃款24000元,被告人孙明才等人共分得赃款10000元,被告人徐安保分得赃款6000元,被害人梅明远回到家里后才发现其购买的全部是冥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四化、孙明才、徐安保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4万元人民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孙四化、孙明才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被告人孙明才相对第一被告人孙四化作用较小。被告人徐安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孙四化、徐安保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被告人孙明才当庭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案发后,三被告人已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可从轻处罚。对三被告人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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