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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总会有天晴
——接触少年犯工作感想 作者:韦明姣 发布时间:2013-04-26 09:24:41
今天,是我到调到刑庭后第一次到看守所送达刑事判决书。一共要送九个案件的判决书,其中两件是未成年人案。庭审时,两个少年犯稚嫩的脸庞和青涩的目光至今还浮现在我的脑海。不知当他们从我手中接过沉甸甸的刑事判决书时,会是怎样一种情形。
车辆穿过喧哗的街市,渐渐驶入一条偏僻的巷子。右边一片绿油油的菜地跃然跳入眼帘。正值春天,草嫩树新,油菜花开,空气中弥漫着生命的气息!我想,如果把人的一生比作四季,那么少年时期岂不正是人生最美好的春天?然而,就在这个最灿烂的季节,我将面对的两个少年犯却因犯罪被关在“铁笼子”里,使原本应该绚烂的青春黯然失色…… 到了看守所,我首先送达的对象是欧文彬(化名)。他第一次犯案是在刚满16周岁的第二天,现在仍未满17周岁,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眼前的他,张着清秀白净的脸庞,扑闪着大而明亮的眼睛,让人很难将他与入室盗窃犯联系起来。然而,事实证明他共实施盗窃三次,盗窃金额价值人民币2566元。当我把判决书递交给他时,劝道:“你还年轻,今后要改正错误,重新做人。”他答:“如果戒不了网瘾,也很难改好。”我正色道:“既然你已经认识到了问题,那就要努力把网瘾戒掉。”他默默地点点头。我看着他走回监区的背影,再想起他父亲庭审教育时的无言,又想起他早年辍学的状况,心中不由得为他的未来感到担忧。教育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对于个体而言,自我教育与约束固然重要,但对于少年这个因懵懂而需要细心引导、因叛逆而需要特别教化的特殊群体,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更加必不可失。 接下来,送达的是张天琪(化名)。他犯罪时未满18周岁,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只读完初一就辍学在家,父母早年离异,母亲随后改嫁,三年前父亲因病去世,现在家中只有一位82岁的奶奶是他最亲的亲人。庭审时,由于他的奶奶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未能到庭,而他的母亲改嫁外地又无法联系,所以没有亲属到庭。当法官问及他的家人未能到庭原因时,我看到了他脸上失落的表情。我将判决书递交给他,劝说道:“你过几天就刑满释放了,还能赶上清明给你爸挂青。浪子回头金不换。你出来后要走正道,通过合法的劳动赚钱,好好照顾你的奶奶。不要再让她老人家为你担心了。”不知是哪句话触动了他,顿时,他接过判决书的手开始颤抖,眼泪夺眶而出。这时,外面突然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我说:“你看,虽然现在外边正在下着大雨,但雨后总会有天晴。”我拍了拍他的肩,而他则用力地点了点头。 送达结束,我身后的铁门“咣当”一声关闭,这两个年轻的孩子还将在高墙铁门内度过一段灰暗的时光,而我也将会在今后的日子继续关注他们的未来。 车开出看守所,眼前豁然开朗。果然,雨停了,天开始放晴。(作者单位:广西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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