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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付欠款 法院强制执行七天结案
发布时间:2013-04-26 10:41:23


     本网讯(康磊)   2013年4月25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再传捷报。一件执行标的额高达五十余万元的执行案件,在该局全体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在德安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仅用七天便得以全部执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3月13日,被执行人马力以做工程急需买材料为由在申请执行人李冰处借款五十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但此款在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马力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偿付。此款后经李冰多次催讨未果。李冰故将马力诉至法院,要求马力依法偿付欠款。此案后经法院调解,马力应在2013年4月16日前将此笔借款全部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马力却迟迟未能履行。2013年4月16日,李冰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李冰向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执行线索,即被执行人马力在德安县某工程项目中尚有一百余万的工程款未结清。在获知这么重大的执行线索后,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们非常重视,为了争取时间,他们在按照程序向马力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的同时,另外安排人员到该工程项目实地考察。经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证实,情况属实,但工程款应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执行法官们顾不上片刻休息,又立即驱车赶到县财政局,找到该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将此执行线索进行了证实。最终,在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执行法官们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了协助扣划手续,将全部执行款五十余万元执行到位。(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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