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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挖、显、变”破执行坚冰
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达99.05%
发布时间:2013-04-27 09:34:16


     本网讯(通讯员 张智全)   为切实化解“执行难”,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挖掘潜力、彰显快速、改变方式的“挖、显、变”三字经工作思路,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收到明显效果。2012年至今年4月26日,共执结各类案件138件,兑现债权5.6亿元,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达99.05%,创历史新高。

  狠挖执行威慑机制潜力,形成高压态势。该院针对被执行人普遍存在的“逃债”侥幸心理,综合运用罚款、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强制措施,形成全覆盖的执行威慑高压态势,迫使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裁判义务,该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促使其随即兑现500万元借款本息。

  健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执行效率。该院针对辖区两级法院执行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的现状,于2012年初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对辖区法院的执行人员统一指挥、执行装备统一调配、执行工作统一协调,力促在最短的周期内将案件执结。在执行涉及城口县入城大道建设的23件房屋拆迁案中,该院从两级法院抽调司法警察60名,仅用一周时间便全部成功执结该系列案。与此同时,该院切实强化同国土、工商、金融、建委等部门的联系,与重庆市银行协会建立信息互通制度、联席会制度、联络员制度、征信共享制度和集约查询制度,努力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重庆洪源建司申请执行巫山三峡水库建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该院与农商行巫山支行、农行巫山支行密切配合,21天内将1600多万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

  改变执行工作方式,协作配合彰显合力。该院针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被执行人难找、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执行乏力等情况,在构建全市中级法院执行协作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同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促使执行工作由法院“单兵出击”变为社会各界联动参与的“集团冲锋”。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其财产被多家法院查封。该院及时向重庆市城乡建委提出司法建议,限制其投标资格,给规避执行者戴上了“紧箍咒”。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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