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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13个集体获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
发布时间:2013-05-03 10:23:26


     本网讯(唐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下发决定,命名江西省乐安县鳌溪人民法庭等13个集体为法院系统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此次被命名的13个法院集体,乐安县法院鳌溪法庭是江西省唯一一家入选的集体,这也是鳌溪法庭继获得“全省青年文明号”、“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殊荣后,又获得的一项国家级荣誉。

    附:法院系统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燕郊人民法庭

    山西省灵丘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禾山人民法庭

    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鳌溪人民法庭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意街人民法庭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老城人民法庭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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