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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子以打麻将为幌子在宾馆持刀劫富婆获刑
发布时间:2013-05-06 09:36:13


     本网讯(甘丹丹)   古语云:财莫露白,免遭横灾。犯罪人与被害人两人相识,知道被害人颇有钱,遂以打麻将为幌子约被害人到宾馆,密谋抢劫其钱财。2013年5月2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审结了该起宾馆持刀抢劫案。被告人谢宝云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邓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9日下午,犯罪人何天(在逃)知道被害人刘慧美比较有钱,就跟被告人谢宝云、邓托提议去抢劫她的钱,谢、邓二人当场立即同意了。犯罪人何天以打麻将为幌子约被害人刘慧美到宾馆220房间,并提供了一把匕首给被告人谢宝云。当天晚上7点多钟,被害人刘慧美来到宾馆220房间,一会儿后,被告人谢宝云用右手拿出匕首指着被害人刘慧美的大腿部位,左手捂着其嘴巴,控制其人身自由后,要被害人刘慧美交出手上的戒指,刘不给,被告人谢宝云就用匕首朝其左大腿捅了一刀,被害人刘慧美受伤,遂将手指上的两个黄金戒指给了被告人谢宝云。此时,被告人邓托早已在宾馆楼下租好了出租车,被告人谢宝云与犯罪人何天打劫后坐着邓托租好的出租车到宜春,并将抢来的戒指当掉。

    经鉴定,被害人刘慧美的腿部伤级为轻微伤乙级,两个黄金戒指价值人民币46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宝云、邓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4620元,并造成他人轻微伤乙级的损害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谢宝云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邓托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被告人邓托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属未成年犯,应当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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