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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获批成立
作者:陈宁坚 柯林生 发布时间:2013-05-06 14:47:15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办案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日前,江西省宁都县机构编制委员批复成立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案件管理办公室是在检察长和检委会领导下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它将各业务部门原有的案件管理职能同案件办理职能相剥离,根据内部监督需要进行集中整合,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专门的案件监督管理平台。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对进入检察诉讼环节案件的统一受理分流、案件登记、案件移送、法律文书管理、案件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案件评查、案件统计分析、案件查阅等工作,全面履行“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 据了解,近年来,宁都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部署,扎实推进案件管理机构筹建工作。检察长多次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检察院领导请示汇报,积极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协调沟通,争取多方支持。目前,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已选派了3名政治素质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配备了专用计算机、高速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制定了《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案件流程暂行规定》、《收送案管理暂行规定》等九个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相关台账资料,积极开展了案件受理及流转、涉案款物监管和办案流程监控、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案件质量评查等多项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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