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孙吴县检察院设立专办机构保障未成年人权利
作者:张庆军 发布时间:2013-05-06 15:16:48
黑龙江省孙吴县检察院为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地方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了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
根据职责要求,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主要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以及犯罪分子虽已成年但是属于25岁以下的在校学生的案件。办案模式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制度。由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的一名检察员专门全程办理一个未成年犯罪案件,即从批准逮捕到审查起诉、监督改造及犯罪预防全部完成。同时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少捕慎诉、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 黑河市孙吴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的做法获得了孙吴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使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迅速成立。目前已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8人。正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严格办理,在办理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