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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法院“绿色通道”排除矛盾化纠纷
作者:徐明亮   发布时间:2013-05-06 15:14:22


    近年来,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为己任,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打造五个“绿色通道”,及时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取得了明显成效。

    诉前调解“绿色通道”

    该院为缓解审判压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对一些涉及赡养、抚养、土地、邻里、民间借贷等类型的民生案件以诉前调解结案方式作为第一选择,开通“绿色通道”,院党组要求办案法官不分节假日、不分上下班、不分早与晚、不分白与黑,随叫随到,随到随调,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法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引导群众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对立情绪,以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2012年,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13件,调解213件,诉前调解率达100%。

    2011年10月19日,刘某三次将棉花卖给阿某,总计价款10万余元。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阿某给付棉花款。承办法官在立案前经过审查,该案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阿某对棉花款项并无异议,只是阿某暂无给付能力。承办法官深入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当事人求大同、存小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整个过程只用了3个小时。

    小额速裁“绿色通道”

    该院结合实际,将小额速裁工作设在立案庭,并制定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小额速裁案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案件的适用标准、流转时限、风险告知等事项。充分发挥小额速裁程序高效、便民的特点,设立速裁组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开庭方式、简化庭审程序、引导当庭履行。2012年,受理小额速裁民商事案件36件,小额速裁程序调解结案36件,并当庭履行,调解率100%,平均审理周期约8天,最快的30分钟结案。

    2012年3月薛某受雇于李某,在其承包的工地上打工,应得报酬1500元,包工头李某一直拒付工资。立案法官认真地接待了他,通过电话把李某叫到法院,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启动小额速裁调解程序,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讲解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释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调解,被告李某当场向薛某支付了所欠工资。

    服务企业“绿色通道”

    该院以园区法律服务站为平台,发放警民联系卡,强化与园区企业的联系网络,建立园区法律服务站等措施,设立畅通无阻的园区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及时化解涉企相关纠纷,为园区企业排除后顾之忧。通过调解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企业职工之间简单的经济和侵权纠纷以及其他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增强企业员工依法维权意识。

    2012年11月5日,12名农民工称在园区某建筑企业工地打工15天,企业老板欠薪2万多元,多次索要未果,请求法律服务站法官解决。了解案情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考虑到此案涉及园区企业的发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便及时与园区管委会进行沟通协调,同时选派2名业务精、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出面进行调解,最终圆满化解。

    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该院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突出任务来抓,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和用工单位进行调研、宣传,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畅通民工维权立案、审判、执行“一站式”服务,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调解、当天处理,避免矛盾扩大。2012年共受理农民工群访案件23起,调解23起,为农民工讨薪580多万元,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2年3月9日,14名农民工经人介绍来到郜某承包的某红枣地进行嫁接工作,工作2个多月,未拿到工资。无奈之下,他们聚集讨薪。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可能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承办法官立即向院党组汇报了案情,院党组要求办案法官要想尽一切办法化解矛盾,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困难。6月10日,承办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根据案情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一天的艰难调解,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协议。

    服务三农“绿色通道”

    该院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职能作用,以“巴扎法庭”、“假日法庭”、“双休日法庭”、“农家法庭”为载体,开通服务三农“绿色通道”,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就近开庭,合理安排在节假日或巴扎天进行调解,在空间、时间、费用上尽可能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2012年,巡回办案60件,调解60件,调解率100%。

    2013年3月13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高丽萍同志带队深入帮扶联系点进行调研,并现场调解了一起上访多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003年,某乡与职工努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每年交纳承包费9280元,承包期限为26年。2004年,努某未经某乡同意,将土地转包给农民艾某。2008年,努某、艾某与某乡发生纠纷,未再交付承包费,且艾某多次上访,要求赔偿损失。经三年上访,三年调解,始终未能得到解决。院党组在了解案情后,本着“为党委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高书记主动介入,并安排资深法官多次前往某乡实地核查,亲自主持调解,疏导劝解,并请艾某的兄弟一同算账,分析利弊,让他们互相协商,言明可能出现的种种不利后果。经过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法院领导及法官的耐心、诚心和真心打动了双方,赢得了他们信赖,达成一致协议,原合同继续履行。随后,高书记一行又对双方再次签订履行合同应注意的细节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交待,避免双方再为细枝末节的事产生矛盾。经过8个小时的调解工作,该案圆满解决。

    据悉,由于该院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方法得当,目前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已达到“零信访、零投诉、零控制”的目标 。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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