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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兄弟合伙做生意 男子亏本后逃债
发布时间:2013-05-06 15:58:03
本网讯(通讯员 邵鑫)
原本是亲堂兄弟合伙做生意心想肥水不流外人田,却不料亏本后一方妄图通过失踪躲避来逃债,可是终归逃脱不了应尽的义务。4月26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调解由王伟偿还所欠李波的债务8万元。
2011年,王伟和李波合伙买车后运输盈利,但是半年后两人反倒亏了不少钱,于是就商量把车卖了减少亏损。当初购车时因钱不够两人还向外借有9万,加上当时王伟一次拿不出那么多现钱就还向李波借有3.5万,在卖车时王伟提议不如把卖车所得先还清借款省下利息钱,如果还差就麻烦李波先垫付,等自己别处的生意收益回来了自己就一次性还清所有钱。李波也是考虑到大家都是亲戚就同意了。双方约定2011年底时两人一次性结清所有账目。但到了约好的时间里,王伟却没有将钱还给李波。没办法,李波只好向法院起诉。可就是这时王伟却玩起了“失踪”,法院的传票送上门却怎么都无法联系上王伟。 得知法院无法将传票送达给王伟,李波非常着急心想:“自己的钱难道要打水漂?”法官立即安慰他“怎么可能,该付义务是逃避不了的。”为了不彻底破坏两家的亲情,法官多次走访王伟家,希望王伟的父母还是把儿子叫回来有事好商量,但是王伟的父母一开始咬定儿子出门后就没有再与家人联系,现在他们也不知道他在那里。见到此情法官就对王伟的父母说道:并不是避而不见就能逃避债务的,如果王伟不到庭参加诉讼,那法庭就只有公告开庭,到时就只能以证据判决到期之后就拍卖王伟名下的财产已做偿还。 听到还可以这样判决后,王伟的父母立即联系王伟劝他赶紧回家,最后在父母的催促下王伟也回到家,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王伟分两次偿还李波欠款8万元,李波也表示自己也不追讨利息部分了,使案件得以解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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