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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县检察院快速办理案件获群众好评
作者:温志林   发布时间:2013-05-07 09:54:10


    “谢谢你,检察官同志!我的案件三天内就审查完毕并提起公诉,还积极与法院协调开庭时间,从提起公诉之日起三天内开庭审理完毕,对我当日做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终于使自己解脱了、轻松了,晚上睡觉也更加坦然了,真的谢谢检察院的帮助与关心!”近日,被判失火罪的谢某某来到检察院十分高兴地说道,她是江西省宁都县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以来的又一位受益者。

    原来,谢某某由于准备农耕,在自己责任田烧田坎杂草时,突然起风,火势一下超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围,将田坎上的树木引燃,导致了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自己积极组织人员扑火,成功将森林大火扑灭,自己随后投案自首,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还积极组织人员上山种植树木,谢某某也因此被取保候审。随后,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失火一案被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该案后,依据《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立即组织专人审查该案,承办人员当日“下乡进村”来到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家里,告知诉讼权利,了解核实案件情况,依法讯问了谢某某,并成功公诉该案。

    据悉,宁都县检察院为有效地对接新的刑事诉讼法,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区别办理各类案件,出台了《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

    今年以来,宁都县检察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9件61人,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0件11人,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收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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