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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检察院依法纠正案件虚假立功情节的认定
作者:王海宝   发布时间:2013-05-07 10:00:57


    近日,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联合上级院对一起影响重大刑事案件的虚假量刑事实进行了纠正,有效保证了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和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4月底,德安县检察院接到县看守所反映在押人员赵某及时发现并制止同监室人员余某自杀的报告。经审查发现,报告有可疑之处,加之赵某是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刑犯并且法院即将判决,事关人命,随即向上级院反映情况。上级院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派监所处人员会同公诉部门相关人员前往县看守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通过调取当天的监控录像和询问同监室的在押人员,发现赵某并非是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余某自杀的人,不符合法定从轻情节。上级院立刻将调查核实的情况书面反馈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地纠正了一起可能影响重大刑事案件量刑事实的认定。

    同时,调查人员对县看守所反映情况不客观、不全面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看守所存在的一些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该所负责人表示立即整改落实。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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