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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头女为亲戚出气“剃山头”砍倒280株核桃树
发布时间:2013-05-07 13:54:25


     本网讯(梁强 唐建华 兰有斌)   一个剃头女,不剃头发剃山头,终于触犯法律。5月7日上午,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今年37岁的何菊在江油市一镇子上开了爿理发店,光顾她店子的多是乡下人,其中以剃光头的居多。经过多年的练习,何菊剃头发又快又好,很快有“何一刀”的美誉。

    2012年11月28日,何菊有事回到乡下的老家,正好碰上亲戚邓芳,邓芳就把上午跟李红吵架的事说了。何菊本来跟李红有矛盾,加上心胸狭窄,听了大怒,她对邓芳说:“莫急,我替你出这口恶气,我要让姓李的尝尝我何一刀的厉害!”

    当夜,何菊拿上锋利的柴刀,来到李红的林地前,对李家才种了一两年的核桃树挨株猛砍,竟一口气把李家280株核桃树全部砍完,还觉不解气,又把砍倒的核桃树捆成几捆,挑回老家晒干了当柴烧!李红索赔,不理,就把何菊告诉是法庭。经鉴定,被何菊砍倒的核桃树,总价值22400元。后何菊的家人赔偿了李红6000元。

    5月7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李俊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何菊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第72条、第73条之规定,判处何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执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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