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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奎文区检察院爱心帮教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作者:卢金增 玄承瑛 发布时间:2013-05-07 16:09:32
5月2日早晨,17岁的小高在山东潍坊奎文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的陪伴下,来到了位于潍坊市区的一家加气站,开始了一份新的工作。
小高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2013年2月,少不更事的小高在一次酒后,对一名男子实施抢劫,抢得现金100元,手机1部。案发后,小高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移交到奎文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在讯问小高时,发现他对抢劫没有清醒的认识,觉得不是“大事”,只要坦白交代就没事了。当检察官提出联系其家人时,起初还很配合的小高突然低下头一言不发,经再三询问他才提供了其远在安丘的姑父的电话。从小高的姑父那里,检察官了解到小高曲折的身世。 原来小高是一名孤儿,从小被父母抛弃,由养父独自抚养长大。11岁那年,养父在一起车祸中丧生,留下孤苦伶仃的小高一人。这时60岁的姑姑(养父的姐姐)和姑父可怜小高无依无靠,主动担负起了照顾他的责任,并供其继续上学。中专毕业后,小高跟着几个同学一起到潍坊电子街打工。平日里,几个人租住在电子街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靠打点零工维持生计。 当小高姑父得知小高实施抢劫时,这个已经71岁的老农民显得有些激动,一双布满茧子的手紧紧扯着检察官,不停地恳求拉孩子一把,并自责是自己疏忽了对孩子的管教,没有看好孩子。“小高本性不坏,在家里从不顶撞俺俩,哪晓得他会在外面闯了这么大祸呀!” 面对老人的苦苦哀求,综合小高的表现及特殊情况,该院经研究,决定对小高启动爱心护航帮教机制。爱心护航帮教机制是该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整合社会力量,对年满16周岁、无监护人、无固定住所、无固定工作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监督考察、观护帮教的一项机制。在作出帮教决定后,检察官会联系定点爱心护航帮教企业,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企业根据帮教对象的情况,为其提供适当的工作。 为了保证帮教效果,该院与企业协商,成立了观户帮教小组,由检察官、帮教志愿者、帮教企业员工三人组成,对帮教对象开展教育考察、心理矫正、行为矫正、知识与技能培训等多方面教育。帮教小组每周与帮教对象开展谈话,填写《帮教记录卡》,全面了解其思想变化和行为动态。 “观户帮教期限一般为6至12个月,我们会根据帮教对象的成长经历、罪行轻重、认罪悔罪等因素综合考虑,从而确定合理的期限。”该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张慧介绍说:“我们建立爱心护航帮教机制,目的是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成长教育、学习锻炼的平台,帮助其矫正认知偏差,戒除不良行为倾向,顺利回归社会生活。” 截至记者发稿时获悉,该院已对3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爱心护航帮教机制,与2家企业签署协议建立了爱心护航基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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