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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嘉陵区检察院:重大项目预防须登报公告
作者:刘德华 黄成业   发布时间:2013-05-08 10:36:45


    5月2日,《南充日报》第4版刊发了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嘉陵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在重大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公告》。公告一出,在当地产生良好反响。据了解,今后该区开展重大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都要在有关报纸上进行公告。 

    今年年初,嘉陵区两会后,该区检察院及时制定了《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意见》,同时又与嘉陵区政府联合制定了《重大项目监督办法》,积极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3月,嘉陵区委区政府下达2013年全区重大项目的通知后,该院又选择五个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 

    经过总结调研,嘉陵区检察院发现,过去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工作仅限于检察监督和业主自身监督,监督力度不大,专项预防知晓面不宽。 

    因此,该院提出创新方法,在开展重大项目预防职务犯罪时,检察机关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在报纸上刊登预防职务犯罪公告,以加大广大人民群众对项目实施中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力度,进一步警醒重大项目业主代表和施工、监理、监测等各方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公告登出后,这一做法得到嘉陵区委书记尹光明的肯定。目前,该院已与项目业主、责任单位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取得联系,其他各项预防举措正有序开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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