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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实施"培优工程"促进未检工作发展
作者:黄俊林 发布时间:2013-05-08 11:17:45
日前,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把未检工作纳入江西省检察机关“培优工程”, 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把未检工作打造人性化办案特色品牌。
该院于2012年3月底从公诉、侦监、政工科、反贪、法警抽调5位80后青年女干警,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女子办案组,积极探索对接修改后刑诉法新模式。今年1月,该院按照省院、市院的要求,正式成立了未检办,统一负责对未检案件的受理、批捕、起诉、调查、预防、帮教等工作。为规范未检工作,该院先后建立健全《未检工作实施办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细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有效地把新刑诉法的新规定转化为具体的工作要求。 此外,该院未检办通过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两扩大、两减少”政策,并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办理未检案件,对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必须坚持同时受理、全案审查、分案起诉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必须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对不起诉未检案件,充分发挥了女性检察官特有的亲和力优势,无论是开展审查案件和社会调查,还是讯问和帮教阶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挽救和感功能。 据悉,该院2012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29人,不捕4人,不起诉5人。日前,省院、市院调研该院未检工作“培优工程”后,对该院未检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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