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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颖东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挽救未成年人
作者:杨咏梅 张燕 发布时间:2013-05-08 11:33:08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袁飞(化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接到不起诉书的那一刻,袁飞的奶奶禁不住老泪纵横。一直低着头的袁飞诚恳地说:“我会好好把握这次机会。今后再也不会这样冲动。”
事情发在2012年4月的一天下午,14岁的初中生袁飞放学途中捡到一个水球,与同学蓬蓬(化名)等人玩耍。不料水球内的水溅到蓬蓬身上,蓬蓬等人便追赶袁飞打闹。在追逐过程中,蓬蓬拽住袁飞的书包袋子致其绊倒。袁飞恼怒,随手从书包内拿出水果刀捅向蓬蓬,将其腹部捅伤(经法医鉴定蓬蓬的伤情系重伤)。 害怕之极的袁飞和其他三个同学急忙将蓬蓬送到医院救治。闻讯赶来的袁飞奶奶(袁飞父母离异,跟随奶奶生活)一直在医院看护,并积极赔偿相关医疗费用,取得了蓬蓬及其家人的谅解。 此案被公安机关移送到颍东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承办人员结合具体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学生,又是未成年人,且有投案自首、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原谅等综合表现,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对袁飞附条件不起诉,被害人蓬蓬和侦查机关均无异议。蓬蓬的爸爸含泪说:“毕竟都是孩子,在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对他的将来也不好。挽救比惩罚更有意义。” 面对不停道谢的袁飞,承办检察官说:“我们对你作出的是附条件不起诉,如果你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依然有权对你提起公诉。其实你最应该感谢的是蓬蓬和他的家人!是他们的大度和宽容使你有了今天的结果。希望你能够珍惜眼前的一切。”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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