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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野检察院集中开庭审理案件 节约司法资源
作者:贾富彬 发布时间:2013-05-08 11:36:01
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山东省巨野县检察院创新措施、积极应对,采取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开庭的方式,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仅4月26日一天,就出庭公诉10起案件,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针对新刑诉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这一重大变化,巨野县检察院不等不靠,主动克服案多人少矛盾,积极采取措施,大胆尝试“集中公诉、集中审理”的办案模式,一改原本分散开庭的状况,不定期确定集中开庭审案的时间,在出庭安排、开庭选择案件的数量和类型、法庭审理程序的展开、证据如何列举、宣读起诉书时如何简化等方面与县法院达成共识,形成了一套内容翔实、便于操作的刑事公诉案件集中审理规则。在集中审理的同时,该院充分考虑各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原则,立足于简化庭审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集中开庭审理”不仅给办案减负增速,有效降低法院提押的安全隐患,而且由于庭审中每个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均明晰列举,有利于做到同案同判、同罪同罚,从而也加大了对审判机关的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法律的公平、公正实施。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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