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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客“请”出事 客人酒驾身亡主人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3-05-08 16:04:11


     本网讯(通讯员 杨继芬)   请朋友吃饭而热情敬酒的朱洪武没想到,酒后骑着摩托车带着妻子的朋友王传金发生车祸身亡后,自己也被推上了被告席。5月8日,安徽省肥西法院小庙法庭依法判决朱洪武支付王传金母亲和遇难夫妇两子2万余元。

    肥西县小庙镇人朱洪武与王传金合伙经营建筑木工扎壳业务。去年11月26日,王传金夫妇应朱洪武邀请前往其家就餐。席间,朱洪武频频向王传金敬酒,盛情难却的王传金只得杯来酒干。饭后,王传金驾驶二轮摩托车载妻子回家,途中与他人驾驶的拖拉机迎面相撞,王传金夫妇当场身亡。交警部门勘察现场后认定王传金负主要责任,拖拉机主负次要责任。经鉴定机构检测,王传金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40mg/100ml,构成酒驾。

    事后,面对亲人离去越想越气的王传金两子认为:如果没有朱洪武在席间劝酒,自己的父母也不会因为车祸离去。于是和70多岁的祖母在起诉过事故相对方和保险公司后,以被侵权人近亲属的身份,一纸诉状将朱洪武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6万余元。

    庭审中,朱洪武满怀委屈的对法官说:“我是满怀好意的请朋友吃饭,席间出于礼节劝了他喝酒,但王传金做为一名成年人应当拥有自制能力,再说他老婆也在,哪轮到我来管。”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王传金在朱洪武家吃饭时,朱洪武应当意识到王传金酒后驾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应尽到谨慎合理的劝导义务,不宜让王传金过多饮酒。但由于朱洪武没有尽到该义务,致使王传金酒后驾车,间接导致了其与他人相撞身亡,其不作为的侵权行为与王传金的死亡之间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故朱洪武对王传金夫妇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负有相应的责任。由于王传金母亲和被侵权人两子已经获得事故相对方和保险公司的赔偿,兼考虑朱洪武过错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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