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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完善《办法》提升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水平
作者:杨兆峰 李娜 发布时间:2013-05-09 11:34:49
随着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及两法的修改实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愈显重要,新形势对理论调研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5月7日,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结合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高唐县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办法》。
该《办法》共17条,从检察理论研究内容、分工和任务、工作机制和方式、组织领导、考核与奖惩等诸多方面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该《办法》较往年的规定增添了新内容,法律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全局性和跨部门课题的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研究1项成果或者撰写1篇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各业务部门每半年、各综合部门每年要至少撰写1篇理论文章;检察人员职务晋升必须撰写1篇调研文章;并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和干警考核目标体系,同时明确规定奖励范围,严格落实奖励措施。 该《办法》的出台,使全体干警感受了压力,增添了动力,有效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干警的检察理论素养和调查研究能力,全力推动了检察理论调研水平实现新跨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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