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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县检察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获成效
作者:罗慧敏   发布时间:2013-05-09 14:34:30


    “我再也不打架了,我会好好读书的。”正在读高一年级的胡某因为在校打架造成恶劣影响被学校勒令退学,江西省宁都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小组的检察官在收到学校发来的信息后,联系心理导师给胡某上了3次心理疏导课,并请来监护人、班主任等一同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未成年人专栏后,胡某流着泪说出了上面的一句话。

    自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搭建制度构架,将未检预防工作设为重点,丰富各项预防活动模式,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重心前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该县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正在逐月下降。

    该院先后与县教育局、县团委、妇联、各中、小学校、司法局等单位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办法》、《违法违纪未成年人帮教实施细则》、《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管理办法》等六项规范文件,其中涉及到法制课程入校园、开辟警示教育基地未成年专栏、青少年辍学跟踪调查、心理疏导课程、社区帮教矫治、违法违纪犯罪记录封存等内容,该规范文件从内容、模式、程序等方面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具体化、规范化,让预防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据悉,该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小组,由五名组员以及公诉、侦监部门的法制讲课老师组成。距今为止,法制课程进校园5次,心理疏导7人次,警示教育基地开放2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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