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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检察院积极转变反贪侦查办案方式显成效
作者:侯兵 发布时间:2013-05-09 15:04:00
近日,黄冈市某管理站前后任站长张某和李某走进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投案,交代任职期间的贪污行为。据了解,2012年至今,黄冈市检察院通过规范文明执法,积极转变反贪侦查办案方式,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先后促使15名涉案人员投案自首,检察机关已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0人立案侦查,其中县处级2人。不久前,法院在对某招商局副局长周某受贿案、某路桥公司中层干部况某受贿案审理中,均认定自首情节,依法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其他案件,目前均在侦查或起诉环节中。
兵临城下,一批“问题人员”浮出水面 2012年,黄冈市检察院把土地出让、房产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执法办案的重拳出击方向。6月,经过缜密调查,认真分析,果断对该领域主管部门所属某科科长陈某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侦查中,检察机关严格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灵活运用侦查手段,围绕陈某经手的土地房产项目深挖细查,迅速掌握了陈某与一些不法商人勾结,在土地出让、房产开发中获取利益的情况。一场刮向土地出让、房产开发领域的反腐风暴风雨欲来,一批涉及其中的“问题人员”自感岌岌可危。在强大的办案声势下,7月,房产开发商袁某投案,不久,又一开发商汪某到市检察院主动交代行贿问题,8月,某招商局副局长周某自首。至此,办案锋芒所到之处,势如破竹,形成连锁效应。 敲山震虎,办案成效迅速扩大 在土地出让、房产开发领域办案行动深入开展的同时,市检察院及时拉伸侦查战线,扩大办案战果,反腐行动直指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对某路桥公司原董事长夏某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办案中,办案干警以案释法,在该公司开展警示教育,一方面表明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阐明市检察院落实省委建设性执法司法、执行省检察院“五条办案原则”的坚决态度。在警示作用威慑下,该公司有5名存在不同程度行受贿行为的中层干部先后到检察机关交待问题。检察机关对其中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但不采取羁押措施;不构成犯罪的,则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教育并交单位作政纪处理。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案,彰显办案效果,又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张弛有度,形成积极示范效应 对于投案自首人员,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有度。对于情节较重,无悔改表现,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投案人员,在侦查中慎用强制措施,快侦快结,并在处理上充分考虑自首情节,合理建议使用简易审程序,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正是在这种积极示范效应的感召下,2012年底,市检察院查办土地出让、房产开发领域窝串案行动收网之际,市直某医院前后两任院长和一名中层干部,在压力和出路的权衡选择下,最终选择了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七年前的受贿问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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