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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户存折被调包 万余元在银行冻结5年
发布时间:2013-05-09 13:58:25


     本网讯(通讯员 曾清醒)   在现代社会,骗子精心设计的骗局无奇不有,令人防不胜防。兴宾区一男子惨遭蒙骗,存折被“调包”,存款几乎被盗取殆尽,且案件多年未侦破。受骗男子到银行领取存款余额,屡屡遭到银行的拒绝。该男子束手无策,余款躺在银行沉睡了将近五年。5月8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凤凰法庭一审公开宣判,依法确认余款11100元归该男子所有,并责令银行限期支付。

    2008年6月,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的一个体户韦继安经人介绍与他人洽谈做锰矿石生意业务,双方口头上达成合伙协议后,对方要求韦继安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申请开设新帐户,便于双方共同筹集合伙资金。2008年6月23日,韦继安以其身份证在邮政储蓄银行开设存折帐户。不料,对方提早一天,于2008年6月22日,用署名为“韦继安”的伪造的军官证在该银行设立另一帐户,并趁机在韦继安开设帐户之日将两本存折“调包”。

    当天,韦继安使用被调换的存折存入现金2.6万元,又电话联系其姐夫从来宾市区以转帐的方式存入1万元,共计3.6万元。之后韦继安持存折到邮政储蓄银行取款,却因密码有误无法领取。经与银行核实,韦继安方知受骗上当。存款已被他人于2008年6月23日异地刷卡支取了2.5万元。根据韦继安的申请,该银行对剩余的款项11100元采取了止付的应对措施,该帐户里剩余的存款11100元至今尚在。

    2008年7月11日,韦继安向柳州市公安局报案,案件因缺乏线索导致无法告破。韦继安多次与银行交涉,要求银行支付存款余额。银行却屡次以存款不属韦继安所有为由,拒绝支付。2013年1月,韦继安到凤凰人民法庭求助。经过法官对法律的一番释明,2013年2月18日,韦继安向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提起所有权确认之诉,请求确认涉案帐户里的11100元及利息归属其个人,并要求被告方来宾市凤凰镇邮政储蓄银行向其支付。

    兴宾区人民法院凤凰法庭受理案件后,向银行调取了署名为“韦继安”、编号为X字第090331号某军区总医院军官证复印件和相关材料,经调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区总医院,该院现役干部中没有韦继安此人,该军官证纯属伪造的证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合法收入、储蓄、投资及其收益等,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本案原告韦继安被他人蒙骗,致使韦继安误用他人以虚假的军官证开户的存折,并在被告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原告韦继安存入该银行帐户的个人存款,均为其私人的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原告韦继安的部分存款被他人非法侵占后,其主张该帐户里的存款余额及其利息归其所有,具有充分的理由,亦具有确凿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支持。综上,法庭依照《物权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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