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子现金外露被窥 “朋友”酒后壮胆盗取
发布时间:2013-05-09 15:35:19


     本网讯(张智芳)   女子4200元现金被盗,着急之下只好邀“朋友”陪同一起去报案,经警方调查发现小偷居然是其中一位“朋友”。2013年5月7日,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被告人黄平盗窃一案,被告人黄平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7日13时许,被告人黄平与被害人王某某和邱某、王某四人在万年县城一宾馆娱乐时,看见王某某挂包内有大量现金。当晚20时许,黄平与王某某、邱某等人一起到音乐会所唱歌。王某某将其挂包放在沙发上。当晚21时许,黄平因喝了点酒,且想到自己最近经济紧张,便趁众人不备打开王某某的挂包偷拿出红色钱包,来到包厢内卫生间将钱包里4,200元现金偷走,再将钱包藏到卫生间的垃圾桶内的塑料袋下面。次日,被告人黄平与证人邱某陪被害人王某某到万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办案民警在调查询问过程中发现黄平有重大嫌疑后,黄平便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将赃款全部退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发现其有重大嫌疑后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其涉案赃款已全部退还给了被害人,又积极缴纳罚金,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