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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携手辩护律师防范冤假错案
作者:邓红阳 赵红旗 发布时间:2013-05-09 16:45:12
5月9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 “错案警示日” 座谈会上,院长张立勇大法官指出,辩护律师是刑事审判法庭最可信赖和应当依靠的力量,要携手辩护律师共同防范冤假错案。
张立勇说,律师是法律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审判、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无可替代的重要力量,要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主动给律师充分发表意见创造条件。他举例说,商丘赵作海案、平顶山李怀亮案等错案的纠正,律师在其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法院要在审判中客观地分析律师的辩护意见,科学合理地予以采纳 张立勇表示,今年要在全省法院开展“长期羁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法院目前受理的被告人被长期羁押的案件,一件一件进行排查,一件一件研究,一件一件处理,该下判决的要及时判决,该变更强制措施的变更强制措施,该宣告无罪的要宣告无罪,决不允许错案的发现。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等学者在发言中认为,从商丘赵作海冤案的果断纠正,到平顶山李怀亮一案的无罪判决,体现了人民法院“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也是河南法院近年来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践行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强化落实人权保障原则的又一显著成果。 据介绍,2010年,赵作海错案发生后,河南省高院将每年的5月9日定为全省法院的“错案警示日”, 通过法官座谈、专家研讨等多种形式,对冤假错案的成因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目的是时刻牢记错案教训,警示全省法官严格依法审判,在防范和杜绝冤假错案上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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