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山东临清检察院出台《意见》助力年轻干警成才
作者:肖云光 孙卫群   发布时间:2013-05-10 11:37:22


    近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青年干警培养使用的十条意见》,以制度强化人才的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加速青年干警成才。

   《意见》要求强化人才发现,通过建立青年干警读书制度、法律适用研究制度、成长笔记制度,拓宽人才发现的渠道,并通过每周的“检察讲台”,为青年干警提供自我展示的平台。

    该院通过强化教育培训、能力传承、轮岗锻炼来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意见》要求,青年干警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天,通过培训和自学,丰富青年干警在社会学、检察学、民俗习惯等与检察业务实践紧密关联的知识,提升青年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推行院党组成员对口联络青年干警制度、青年检察官导师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强化检察业务能力的传承。同时,对所有新录用干警由院统一安排分别到业务部门、综合部门或派驻检察室进行轮岗锻炼,不定时选派青年干警到金融、环保以及高校法学院参观学习,增加干警阅历。

   《意见》明确,建立青年干警成长业绩档案,对表现突出、考核排名靠前的青年干警纳入检察院人才库,制订专门培养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参加学术交流、培训,今后在干部晋升晋级时还将拿出一定的名额比例,专门用于优先或破格提拔干事创业、成效显著的青年干警,真正营造以实绩论英雄、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青年干警早成才、快成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