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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常委会聘20位立法咨询员参与地方立法
作者:张岩   发布时间:2013-05-10 14:30:58


    5月8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聘请20位专家学者为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向立法咨询员颁发聘书。

    柏继民介绍,从2008年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聘请了8位专家学者,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参与地方立法活动。五年来,各位咨询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地方立法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并坚持立法咨询制度,不断拓宽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和渠道,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柏继民强调,立法咨询员要积极认真地做好立法咨询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探索和把握立法规律,努力提供高质量的立法咨询,使立法能够更好地遵循和反映客观规律,做到通事理、合法理、顺情理、有条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立法咨询工作的重要作用,做到思想重视,列入议程,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解决问题;对立法咨询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充分运用;要为立法咨询员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环境,切实保障立法咨询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受聘的部分立法咨询员就如何发挥作用、进一步做好立法咨询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发表了自己的想法。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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