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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检察院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5-10 16:28:20


    为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日前,江西上犹县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对食品药品产品安全、卫生教育、涉农惠农、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进行立案监督。

    为确保活动效果,该院制定了《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新生为组长,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控申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

    同时,上犹县检察院要求各部门要把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侦查监督部门要与公诉、反贪、反渎、控申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强衔接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此次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要将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与高检院部署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衔接起来,深挖职务犯罪,形成声势,抓出效果。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作用,摸排一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危害民生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监督移送和监督立案侦查。对于涉嫌犯罪而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移送公安机关的,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对公安机关接受移送或受理涉嫌犯罪案件后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目前,上犹县检察院已组织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等部门联合走访了公安机关和食品药品监督、国土资源、农业、教育、卫生等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了解2011年以来对危害民生案件的查处情况,并结合当前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件,明确工作重点和领域,争取突破几起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据悉,此次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从2013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线索排查、督促移送和监督立案、总结等四个阶段进行。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社会管理等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构建打击危害民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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