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西上犹检察院案件预警催办加强案件流程监控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05-13 14:14:00
“你于2013年4月10日承办的文某诈骗案,将于三日后到期,请抓紧办理。”5月13日,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公诉科的小袁收到了一条来自该院案管中心的手机短信,利用短信提醒办案期限是该院实行案件预警催办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的一个新举措。
据介绍,该院案管中心为加强与案件承办人工作涵接,在移动公司开通了企讯通短信平台,由案管中心对案件的承办情况进行监控并适时进行催办,对案件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期限分别提前2日、5日进行预警,并向业务部门及承办人发送预警催办短信。另外,该院针对公安机关逮捕后不移送或不按期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侦监部门、起诉部门都无法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而出现脱节的问题,案管中心还对预审期限进行监控,提前5日进行预警并下达预警通知书并发生手机短信,要求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承办人对公安机关进行催办,防止超期羁押和案件流失。 “如果案件不及时侦结,有些案件可能引发涉法涉诉问题,对社会稳定构成潜在威胁。推行案件预警催办机制,使案件在最短时间内侦结,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该院侦监科科长刘凌元如是说。 据悉,该机制实施以来,共发出案件审理时限预警40次,羁押期限预警50余次,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批捕的时间由原来的5天至7天缩短为1天至3天,公诉部门在每起案件审结期限不超过10天的同时,追诉漏罪3起,追诉漏犯2人,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