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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市检察院出台细则规范办案风险评估预警
作者:朱才华   发布时间:2013-05-14 11:34:53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畅通部门间的沟通、联络和信息传递,5月13日,江西南康市检察院出台《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细则》。

    此细则规定,坚持风险评估全覆盖,做到每案必评、每环节必评,对案件实行全面、全程、动态风险评估。注重畅通渠道,注重工作流程,对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风险等级的案件,承办人应填写《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登记表》,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预案》,在案件办结后要制作《执法办案风险事项处理情况报告》。表、预案、报告等三项文书,要在形成三日内抄送案件管理中心备案管理,并在装卷归档时一并归入检察副卷。

   “此细则更明确工作流程、部门职责,各司其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就更流畅、规范。”该院副检察长叶和林如是说。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开拓创新,推行案件管理中心为主导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已向有关部门发出风险评估预警的检察建议36件,督促检查执法办案12件;此细则的出台,将整合部门资源,在风险防范、稳控、舆情监测等方面更为规范,提升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质效。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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