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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垦检察院启动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督察机制
作者:许倩 王朝伟   发布时间:2013-05-14 11:46:34


    近日,新疆兵团霍城垦区检察院对涉嫌抢劫的谢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一年,标志着该院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机制正式启动。

    新刑诉法中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中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考察责任主体。为进步做好对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矫正教育,维护法律的尊严,针对此规定,霍城垦区检察院建立了对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实施细则,并配套“一案三卡”系统档案。

    启动监督考察机制后,该院公诉科“青少年维权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档案上建立“案件登记表”、“案件登记卡”、“回访帮教卡”、“跟踪监督卡”,采取查、看、听、问相结合的方法,每个月要定期对附条件不起诉人进行督察,约请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监护人进行谈话,促使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同时向社区学校了解情况,详尽、全面掌握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活动情况,以及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向、防止重新犯罪。考察情况详尽记录在案,以保障针对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特点和情况,及时采取一定的矫治和教育措施,以利于其认识错误,悔过自新。同时将其考验期间的表现作为衡量其是否确已悔改,是否需要继续追求其刑事责任的重要考量指标。

    新刑诉法施行后,作为特别程序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改革执法理念,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好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形势政策。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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